去年十月份,一個浙江客戶在測試我司的歐規5V1A充電器樣品時,問道PF值是多少。 當時我就蒙了,因為我司的USB充電器規格書里都沒有描述PF值,后來通過閱讀“開關電源工程化實用設計指南”這本書,我才真正認識PF的含義。
我們把有功功率、無功功率、視在功率和一杯啤酒進行類比,這個類比容易理解,也即為恰當:一杯啤酒(視在功率)由純啤酒(有功功率)和泡沫(無功功率)組成,高功率因數的產品,對應的純啤酒就多,浪費最少;低功率因數的產品對應的就是泡沫多,浪費最多。“浪費”的電力(無功功率)即為這杯啤酒產生的“泡沫”。
當大量的低功率因數用電設備接在電網上,它增加了電力傳輸線路的損耗。傳輸線路,包括了電廠里的發電機輸送線纜、配變電站變壓器,到終端用戶之間的所有線路。
因為消耗的功率是一定的,即電網的端口輸出電壓是恒定的,那么傳輸線上的電流和功率因數成反比,當功率因數降低的時候,那么線路上的電流將會增加,這是非常恐怖的事情,因為電流的增加,意味著整個傳輸線路上的線纜、絕緣材料、變壓器都需要更大的額值,通俗地說,即傳輸線路會因為功率因數的降低而要升級,增加了成本,更重要的是傳輸配電線路中的損耗。線纜和導電線總是存在電阻的,這樣在傳輸線路中總是有損耗產生。電力的損耗和線路電流的二次方成正比,所以提高功率因數(PF)可以減少輸電線路中的損耗。
低的PF用電設備,對電網及輸電系統存在不利影響;
PF值與消耗的實際有功率無關,對終端用戶不存在影響,因為終端用戶只對產品實際消耗的功率(有功功率)付費;
政府會要求終端用戶的產品PF值盡量高,以盡可能減少無功功率的產生。
信息技術類設備在75W以上會要求PF值,照明燈源類產品在25W以上要求PF值。也許大家會問,為什么有兩個界限,75W和25W,這個我通過百度查詢和查閱了一些書籍,并沒有得到一個統一認同的說法,但從查詢的資料來看,我總結如下:
1.接入電網中此類設備的數量,對照明類燈源類產品來說,25W以上的燈具非常多;
2.而信息技術類設備,輸入功率小于75W的設備不在標準要求之內,是考慮到標準定義時,IEC-61000-3-2第一版發布于1995年,由于當時電氣設備的效率都較低,用電設備標稱的功率都比較高,故75W是作為了一個分界點而提出來的。